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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五万里李白

玖点水 著

其它小说连载

小说《长安五万里李白》是知名作者“玖点水”的作品之内容围绕主角玖点水李白展全文精彩片段:第一章:长一场精心策划的扑街天宝元大唐的长安像一锅煮开了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胡辣空气里什么味儿都是波斯香料、酒肆泼出来的残酒、马粪、脂还有无数野心与梦想蒸腾出一种复杂而滚烫的人间气我们的主李此刻正像一颗被投入这锅热汤里略显陈旧的莲他住在一家名为“悦来”的旅舍二名字听着喜实则墙壁薄得像张胡隔壁打个他这边都能分辨出是羊肉泡馍还是葫芦他...

主角:玖点水,李白   更新:2025-11-08 0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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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长安,一场精心策划的扑街天宝元年,大唐的长安城,像一锅煮开了的,

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胡辣汤。空气里什么味儿都有,

是波斯香料、酒肆泼出来的残酒、马粪、脂粉,还有无数野心与梦想蒸腾出的,

一种复杂而滚烫的人间气息。我们的主角,李白,此刻正像一颗被投入这锅热汤里的,

略显陈旧的莲子。他住在一家名为“悦来”的旅舍二楼,名字听着喜庆,

实则墙壁薄得像张胡饼,隔壁打个嗝,他这边都能分辨出是羊肉泡馍还是葫芦鸡。

他已经在这座伟大的都城盘桓了数月,怀揣着他那惊天动地的诗才,

以及一沓被磨出了毛边的推荐信,像一只斗志昂扬却又找不到门的斗鸡。

他目标明确——要见皇帝,要当官,要实现他“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的宏伟抱负。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老子这身才华,不能烂在酒壶里”。然而,现实是,皇帝的宫门,

比他酒后看月亮时的重影还要多,还要难以捉摸。他那点盘缠,如同夏日冰块,

消失得迅速而无声。店主人那张原本堆满笑容的胖脸,如今看他时,

褶子里藏着的全是计算利息的冷光。“太白先生,您看这房钱……”店主人搓着手,

像一只即将发起攻击的,和善的猫。李白正对着一面模糊的铜镜,整理他那身最好,

也是唯一一件能见客的紫袍。他头也不回,声音带着诗人特有的,

对俗物的漫不经心:“急什么?宽限几日,待我见了陛下,赏赐下来,你这小店我都买得。

”店主人心里嘀咕:“见陛下?您老人家连给陛下养马的官儿都没见着半个。

”但面上依旧笑着:“是是是,您是高才,必定飞黄腾达。

只是小店本小利薄……”李白不耐烦地挥挥手,像驱赶一只苍蝇。他此刻心烦意乱,

并非全因债务,而是他得到一个消息:皇帝最宠信的道士,吴筠,

今日午时将途经他窗下的这条西市大街。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可能直达天庭的机会。他李白,

绝不能像寻常士子那样,捧着诗文,在权贵门口干等。那太不“李白”了。

他需要一场惊艳的,令人过目不忘的登场。他苦思冥想了一夜,耗干了三根灯芯,

喝光了两壶劣质酒,终于,在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一刻,一个绝妙的,

带着浓郁李白风格的计划,如同他诗中的奇句,蹦了出来。他要——“扑街”。对,

就是字面意思的扑街。但不是普通的摔倒,那太狼狈,配不上他。他要摔得优雅,

摔得富有戏剧性,摔得……像是在命运的捉弄下,一个天才不得不以肉身丈量大地。

他仔细勘察了地形。旅店门口往东十七步,有一处微妙的,几乎难以察觉的斜坡,

加上昨日一场小雨,地面未干,残留着几处狡猾的泥泞。完美。他计算了时间。

吴筠的车驾庞大,行至此狭窄处,必然减速。更妙的是,车驾前会有开道的卫兵,

他们会驱散闲人,清出场地。届时,他,李白,将不再是熙攘人群中的一员,

而是空旷街道上,唯一的主角。他甚至设计好了动作。不能脸朝下,

那会毁了这张“谪仙人”的脸;不能屁股向后,那太不雅观。最好是侧身滑倒,

带着一种受难的,不屈的弧度。倒地后,不能立刻爬起,要有一个短暂的,

展示其茫然与傲骨并存的停顿。手里,还必须握着东西——不是诗卷,那太刻意。

是他的酒壶。对,酒壶!一个微醺的,不慎失足的诗人,远比一个清醒的,刻意碰瓷的文人,

要可爱得多。这简直是一场行为艺术。李白为自己的天才构思激动得浑身发抖。午时将近,

街上人声渐沸。李白深吸一口气,将那把跟随他多年的,

剑鞘上镶着假绿松石的佩剑挂在腰间增加视觉效果,拎起那个快空了的酒壶,晃晃悠悠,

一步三摇地下了楼。他努力做出七分醉意,三分疏狂的姿态,心里却像揣了只兔子,

在“咚咚”地敲着战鼓。店主人看着他飘逸而去的背影,摇了摇头,

对账房先生说:“瞧见没?这就是读书读坏了脑子,大中午就醉成这样。

”李白准确地站到了预定位置——斜坡起点,泥泞边缘。他耳朵竖得像猎犬,

捕捉着远处的动静。来了。先是隐隐的喝道声,接着是马蹄声,人群被分开的嘈杂声。

吴筠那装饰着仙鹤祥云图案的豪华车驾,缓缓驶入了视野。卫兵们粗声吆喝着,

将看热闹的百姓推向街道两侧。就是现在!李白心脏狂跳,他按照排练,

左脚故意在一块松动的石头上轻轻一崴,身体顺势向右侧倾倒。为了效果逼真,

他甚至在倒地前,将酒壶里最后几滴酒精准地甩到了自己胸前,

营造出一种“酒醉失手”的逼真感。“哎呀!”他叫了一声,声音不高不低,

带着恰到好处的惊愕与痛苦。身体划出一道他自认为优美的弧线,“啪叽”,

摔在了那摊精心挑选的泥泞里。紫袍瞬间沾染了污浊的泥点。他侧卧在地,

一手还紧紧攥着酒壶,另一只手支撑着上半身,微微抬起,头发有些散乱,几缕垂在额前。

他眉头微蹙,眼神望向天空,那里有流云掠过,他努力在其中注入一种“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的悲凉,以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孤高。时间仿佛凝固了。

街边的人群发出一阵小小的惊呼。开道的卫兵也愣住了,

大概没见过碰瓷碰得如此……有艺术感的。车驾停了下来。

窗帘被一只保养得极好的手掀开一角。吴筠,那位皇帝面前的红人,探出了他那张红润的,

透着仙风道骨或者说营养过剩的脸庞。他看到了躺在泥泞里的李白。

李白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准备好了,准备好迎接那句“阁下何人?为何在此?”的询问,

然后,他将用他那富有磁性的嗓音,吟诵出“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句子,

一举俘获这位道士的赏识。吴筠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大约三个呼吸的时间。然后,

这位高道微微皱了皱眉,似乎对这股由酒气和泥腥混合而成的气味感到不适。他什么也没说,

只是淡淡地,对车夫挥了挥手。窗帘放下了。车驾,在短暂的停顿后,竟然……重新启动,

缓缓地,从李白身边驶了过去。车轮碾过湿漉漉的石板路,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像是一串无情的嘲笑。卫兵们反应过来,不再看地上的“艺术品”,继续执行清道任务。

人群也开始重新流动,有人指指点点,有人掩嘴窃笑。李白,大唐最伟大的诗人,

就这么侧卧在长安西市的泥泞里,像一尊被遗弃的,失败的雕塑。他精心设计的扑街,

没有换来一句问候,甚至没有换来一声呵斥,只换来了彻底的,无视。冰冷的泥水透过衣袍,

渗入肌肤。那一刻,李白感觉全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他自己内心那座宏伟宫殿,

轰然倒塌的巨响。不知过了多久,一只胖手伸到了他面前。是旅店的店主人。

他脸上带着一种复杂的表情,有同情,有无奈,或许还有一丝“果然如此”的了然。

“太白先生,”店主人的声音把他拉回了现实,“地上凉,快起来吧。您这身袍子……唉,

洗洗还得几个钱呢。”李白借着他的力,有些麻木地站起身。紫袍下摆沾满了污泥,

沉重不堪。他看着店主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比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但最终,

只化作一声长长的,带着酒气和泥巴味的叹息。他这场处心积虑的“行为艺术”,

最终只成了长安城无数糗事中,微不足道的一桩。而属于李白的,真正的,

混合着辉煌与荒诞的人生戏剧,其实,才刚刚拉开序幕。

第二章:北门之辱与一场斗鸡引发的血案扑街事件后,李白在悦来旅舍的境遇,

如同过夜的醪糟,迅速发酵变酸。店主人脸上的笑容,彻底像退潮一样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明码标价的冷漠。房钱,饭钱,酒钱——尤其是酒钱,被一笔一划,

工工整整地记在账本上,那墨迹黑得触目惊心。李白试图用他的诗歌抵债。

他慷慨激昂地朗诵《将进酒》,当念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时,

店主人只是掀了掀眼皮,用算盘珠子清脆的碰撞声打断他:“太白先生,

‘材’能不能换成钱,我不知道。但我这房梁和米缸,认的是开元通宝,不认材。

”诗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比在泥地里被吴筠无视更甚。

这是一种将他从云端的诗歌世界,硬生生拽回地面,并让他脸朝下啃了一嘴泥的侮辱。

他决定不再坐以待毙。他想起一位在京城做小官的同乡曾说过,若实在窘迫,

可去北门一带的“文学沙龙”碰碰运气。那里常有贵族子弟聚集,吟风弄月,

若诗文能被赏识,得些资助也非难事。“文学沙龙”?李白在心里嗤笑一声,

他想象那是一群穿着华丽丝绸的鹦鹉,学着诗人的腔调,咀嚼着他们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辞藻。

但形势比人强,他需要钱,需要酒,更需要一个机会,洗刷掉身上那层看不见的泥泞。于是,

一个午后,他再次穿上那件仔细浆洗过,但领口袖边依旧残留着淡淡泥渍印痕的紫袍,

昂首挺胸,走向长安城的北门。他告诉自己,这不是低头,这是“深入虎穴”,

是“以文会友”。所谓的“沙龙”,其实就在北门内一处相对僻静的街角。几棵老槐树下,

散放着些石凳石桌。确实聚集着十来个锦衣华服的年轻人,个个头戴玉冠,腰佩香囊,

远远就能闻到一股混合着高级熏香和纨绔气息的味道。他们围在一起,似乎在看什么热闹,

不时爆发出喝彩与嘘声。李白整理了一下衣冠,清了清嗓子,准备以一句“在下蜀人李白,

偶经此地,闻诸位高论,特来请教”作为开场白。他相信,只要他开口,

只要他抛出他那石破天惊的诗句,这些纨绔子弟必然会惊为天人,纳头便拜。

他迈着从容的步子走近。然而,预想中的吟诗作对场面并未出现。他挤进人群,

看到的景象让他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人群中央,空出一片场地。场地上,

两只毛色油亮、眼神凶狠的公鸡,正斗得难分难解。鸡毛乱飞,血迹斑斑。

一只鸡冠已被啄破,鲜血淋漓,另一只则瘸了一条腿,但仍蹦跳着进攻。

周围那些华服公子们,个个面红耳赤,挥舞着拳头,声嘶力竭地喊着:“啄它!啄它的眼!

”“红将军,上啊!老子押了你三贯钱!”“黑旋风,别怂!踢它下盘!

”空气中弥漫着禽类的腥臊气、尘土味,以及一种狂热的、原始的堵伯氛围。

这哪里是什么“文学沙龙”,分明是一个非法的,但显然已被默许的斗鸡场!李白愣住了。

他感觉自己走错了片场,像是本想参加一场宫廷雅乐,

结果一脚踩进了乡下社戏的锣鼓点儿里。他那一肚子锦绣文章,此刻像被堵在了喉咙口,

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就在这时,那只被称为“红将军”的公鸡,可能是被逼到了绝境,

竟然后腿一蹬,拼尽最后力气,朝着对手猛扑过去。这一扑,方向有点偏,

没扑到“黑旋风”,反而朝着围观人群,确切地说,是朝着李白站定的方向,

直直地撞了过来!事情发生得太快。李白只看到一团带着血腥气和愤怒的红色影子扑面而来。

他下意识地想后退,脚后跟却不知被谁绊了一下,身体顿时失去了平衡。

那只穷途末路的“红将军”,如同最后一搏的勇士,“砰”一声撞在他的小腿上,

然后软绵绵地滑落在地,抽搐两下,不动了。而李白,被这一撞加之脚下的羁绊,

再也无法维持风度。“哎哟”一声,这次不是演技,是结结实实的痛呼。他整个人向后仰倒,

再次,与长安城的地面,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哗——”人群瞬间安静了一下,

所有人的目光,从死去的斗鸡,转移到了躺倒在地的诗人身上。短暂的寂静后,

爆发出比刚才斗鸡时更响亮的哄堂大笑。“哈哈哈!快看!哪儿来的穷酸,

被死鸡给撞趴下了!”“哎呦喂,这算怎么回事?红将军临死还拉了个垫背的?

”“这身袍子……洗得发白了吧?怕是比我这只鸡还不值钱!”嘲笑声如同冰雹,

劈头盖脸地砸来。李白躺在地上,看着头顶槐树枝叶缝隙里漏下的,破碎的天空,

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小腿被撞处生疼,但更疼的是脸面,是那颗自诩高贵的诗心。

他两次精心策划或意外遭遇的倒地,一次比一次不堪。第一次还能勉强算作“行为艺术”,

这一次,纯粹是……一场滑稽戏里的丑角。一个穿着最华丽、像是这群人头领的年轻人,

用马鞭拨弄了一下那只死鸡,然后走到李白身边,用靴尖轻轻踢了踢他的腰侧,

语气里充满了戏谑:“喂,躺地上装死哪?我的‘红将军’可是名种,值五贯钱!

你把它吓死了,怎么说?”李白血往头上涌。他猛地坐起身,怒视着那张油头粉面的脸。

他想厉声呵斥,想用最刻薄的诗句回敬这群蠢货。但话到嘴边,

看着周围那一张张写满了嘲弄和漠然的脸,他忽然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跟这些人谈诗?

无异于对牛弹琴,而且是一群正在兴头上的,赌输了的牛。他挣扎着想站起来,

那个领头的年轻人却用马鞭虚虚地压住他的肩膀,不让他起身,

仿佛看他坐在地上这副狼狈相,是件极有趣的消遣。“怎么?赔不起?”年轻人俯下身,

笑容恶劣,“那也行。看你这样子,也是个读书人?这样吧,你学三声狗叫,给爷们助助兴,

这五贯钱,就免了。”周围响起一片附和与叫好声。学狗叫?李白浑身都在发抖。

他宁可再去泥地里扑街十次,也绝不受此奇耻大辱!他握紧了拳头,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

目光扫过地上那只死状凄惨的公鸡,再看看眼前这群衣着光鲜、以他人痛苦为乐的“贵族”,

一股悲凉和暴怒,如同火山岩浆,在他胸中奔涌。就在这剑拔弩张,眼看诗人就要不顾一切,

用他那只适合握笔和酒杯的手,去跟对方的马鞭和拳头搏斗的时刻——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带着点慵懒,又有点不容置疑的权威:“韦大公子,好大的威风啊。欺负一个外乡人,

算什么本事?”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看似普通,但料子极好青袍的中年人,

不知何时已站在人群外围。他手里也拎着个酒壶,面色微红,眼神却清亮,

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那被称作“韦大公子”的纨绔头子,看到来人,

嚣张气焰顿时矮了半截,脸上闪过一丝忌惮,讪讪地收回了马鞭。青袍中年人没再理他,

径直走到李白面前,伸出手。“起来吧,地上凉。”他的声音很平静,没有同情,

也没有鄙夷,就像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李白看着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抓住了那只手。

那只手很有力,一把将他拉了起来。中年人看了看李白沾满尘土和鸡毛的袍子,

又看了看地上那只死鸡,摇了摇头,对韦大公子说道:“五贯钱是吧?记我账上。”然后,

他转向李白,晃了晃手里的酒壶,发出诱人的液体晃动声。“看阁下不像俗人。受了惊,

得压压。我知道前面有家不错的波斯胡店,三勒浆酿得极好。有兴趣否?”那一刻,

李白看着这个陌生的,在他最狼狈时伸出援手,并且邀请他去喝酒的男人,

感觉他周身都在发光。去他妈的文学沙龙!去他妈的斗鸡纨绔!此刻,没有什么比一壶好酒,

和一个看起来不那么讨厌的酒友,更重要了。他用力点了点头,把满腹的屈辱和愤怒,

暂时都咽回了肚子里。“固所愿也,不敢请耳。”两人无视了身后那群表情各异的纨绔子弟,

并肩朝着飘来异域香料气味的方向走去。李白知道,他今天又糗大了,糗得彻头彻尾。

但不知为何,跟着这个陌生人,走向一壶未知的美酒时,他心头那团憋闷的火焰,

似乎被一股更烈性的东西,悄然取代了。

第三章:胡姬酒肆与一个过于昂贵的误会跟着那青袍中年人走在长安西市的街道上,

李白感觉像是从一场荒诞的闹剧,步入了另一场光怪陆离的幻梦。刚才的屈辱和愤怒,

被腿上传来的隐痛和胃里对酒精的渴望搅和在一起,变成了一种复杂的、急于宣泄的情绪。

中年人自称姓张,行七,让李白叫他张七郎即可。他话不多,步伐稳健,

对西市错综复杂、充满异域风情的巷陌极为熟悉。他带着李白绕过贩卖香料和宝石的摊位,

穿过悬挂着奇特羊头骨的门廊,最终停在了一处挂着弯月标志的店铺前。店铺门帘低垂,

里面传来隐隐约约的胡乐声,还有一种甜腻而奇异的香气。“这里是……”李白有些迟疑。

这地方看着,不太像他常去的那种可以高声喧哗、拍案叫绝的普通酒肆。张七郎掀开门帘,

回头对他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好酒,不怕巷子深。更何况,

这里还有比酒更醉人的风景。”门帘掀开的刹那,一股热浪混合着更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光线骤然变得昏暗而暧昧,几盏波斯风格的铜灯,在墙壁上投下摇曳的光影。店堂不大,

铺着色彩斑斓的地毯,几个穿着露脐装、蒙着面纱的胡姬,正随着鼓点扭动腰肢,

脚踝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李白感觉自己像是猛地被扔进了一个巨大的、正在发酵的异域水果里,甜腻得有些发晕。

他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板,

努力做出见多识广、处变不惊的样子——尽管他心跳得比那胡姬脚下的鼓点还快。

张七郎显然是熟客,径直走到角落里一个铺着软垫的矮榻坐下。

一个身段尤其婀娜、眼波如同西域葡萄美酒的胡姬立刻迎了上来,未语先笑,

用带着浓重口音的官话招呼道:“张郎君,好久不见,还是老规矩?”“老规矩,双份。

再给这位……”张七郎指了指李白,“……这位李……先生,也来一份。”他似乎顿了一下,

才给李白安上了一个“先生”的称呼。

胡姬好奇地打量了一下李白那身沾着尘土和可疑污渍的紫袍,

以及他脸上那副强装镇定却难掩窘迫的神情,抿嘴一笑,扭着腰肢去了。很快,酒上来了。

不是中原的米酒,也不是李白熟悉的清酒,而是一种色泽琥珀、装在透明玻璃瓶里的液体。

张七郎给李白倒上一杯:“尝尝,这叫三勒浆,波斯来的好东西,劲儿足,回甘。

”李白端起那精致的玻璃杯,学着张七郎的样子,一饮而尽。一股火线瞬间从喉咙烧到胃里,

紧接着,一种奇异的、混合着果木和香料味道的回甘涌了上来,冲得他头皮微微发麻。

“好酒!”他脱口而出,暂时忘却了腿上的疼痛和心里的憋闷。张七郎笑了笑,

又给他满上:“酒是好酒,但此间乐,不止在酒。”几杯三勒浆下肚,

李白感觉浑身都暖了起来,话也多了起来。他开始向张七郎倾诉,从自己蜀中的少年意气,

谈到仗剑去国的豪情,再到长安城这几个月来的碰壁。他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愤懑,

挥舞着手臂,声音也渐渐高了起来。“……那些尸位素餐的蠢材!他们懂得什么是诗?

什么是真正的才华?我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可他们,

他们连门都不给我开!”他又灌下一杯酒,眼神开始有些迷离,

“还有刚才那群斗鸡走狗的纨绔子!简直是,是沐猴而冠!斯文扫地!

”张七郎只是静静地听着,偶尔抿一口酒,嘴角那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始终挂着,

像是在欣赏一出有趣的戏剧。酒精和倾诉欲如同决堤的洪水,冲垮了李白理智的堤坝。

他感觉自己的形象在酒精和对方沉默的倾听中,正无限地高大起来。

他不再是那个扑街、被鸡撞倒的倒霉蛋,而是怀才不遇、孤高绝世的谪仙人。就在这时,

那个眼波流转的胡姬又走了过来,为他们添酒。她身上浓郁的香气,混合着三勒浆的酒气,

形成一种令人眩晕的蛊惑。李白看着她面纱上方那双深邃的眼睛,

看着她雪白腰肢上随着呼吸轻轻颤动的金链,

一股莫名的、混合着表现欲和某种原始冲动的热血,直冲头顶。他猛地站起身,

身体晃了一下,幸好扶住了桌子。他指着胡姬,对张七郎,

也像是对整个酒肆里那些影影绰绰的客人,大声宣布:“七郎!你看这胡姬……这风姿,

这异域情调,岂是中原庸脂俗粉可比?此情此景,当有绝句!”他也不等张七郎回应,

深吸一口气,朗声吟道:“胡姬美,胡姬俏,眼如葡萄腰如刀。一杯三勒浆下肚,

神仙见我也求饶!”诗毕,他得意地环顾四周,期待着喝彩声。然而,

酒肆里只是安静了一瞬,随即响起几声压抑的嗤笑。那胡姬也愣了一下,随即掩面,

肩膀微微耸动,不知是在笑还是在恼。这诗……格调实在不高,甚至有些俚俗轻佻,

与他平日那些气象万千、飘逸若仙的作品,判若云泥。张七郎终于忍不住,

“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摇了摇头:“李……先生,果然……豪放不羁。

”李白此刻酒意上涌,哪里听得出这话里的揶揄?他只当是赞美,

豪气干云地一挥手:“七郎过奖!此等佳人在前,美酒在手,岂能无诗?方才那首不算,

我再作一首更好的!”他清了清嗓子,正准备再次开口,那胡姬却忽然对着他,

伸出了纤纤玉手,脸上带着一种职业化的、却又意味深长的笑容,

用她那生硬的官话说道:“郎君,诗,好。赏钱。”李白一愣。赏钱?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袖袋和腰间,那里除了那个空酒壶和那把装饰性的佩剑,

连一个铜板都摸不出来。他尴尬地僵在原地,脸涨得通红,刚才的豪情万丈,

瞬间被现实这盆冷水浇得透心凉。他求助似的看向张七郎。张七郎慢悠悠地又喝了一口酒,

才笑道:“无妨,无妨,今日我做东。不过……”他顿了顿,

指了指桌上那已经空了的玻璃酒瓶,“这波斯三勒浆,价比黄金。

再加上这位……姑娘的‘诗钱’,李先生,你看这账……”李白脑袋“嗡”的一声。

价比黄金?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昏暗暧昧的店铺,这异域风情的胡姬,

这劲头十足的怪酒,恐怕都不是他一个穷诗人该消费得起的东西。张七郎的“仗义疏财”,

似乎也并非毫无代价。他感觉自己又掉进了一个坑里,一个用美酒和美人编织的,

更加昂贵的坑。刚才那点可怜的、靠酒精支撑起来的尊严,再次摇摇欲坠。

看着李白窘迫的样子,张七郎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他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道:“不过,

我观李先生非常人,区区酒资,何必挂怀?只是,在下恰好知道一个门路,

或许能解李先生眼下之困,甚至……直通青云也未可知。”李白醉眼朦胧地看着他,

心里警铃大作,却又被那“直通青云”四个字,勾得心痒难耐。

他感觉自己像一条咬了钩的鱼,明知危险,却无力挣脱。

第四章:张垍的“青云梯”与一场御前表演的筹备“直通青云”四个字,像是一道闪电,

劈开了李白被酒精和窘迫笼罩的混沌脑海。他几乎是本能地抓住了张七郎的衣袖,

那双原本因醉意而朦胧的眼睛,瞬间迸发出灼热的光。“七郎此言当真?是何门路?

”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沙哑,刚才因“赏钱”而起的尴尬,

被这突如其来的希望冲得七零八落。张七郎——现在我们或许该叫他的本名,张垍,

当朝驸马,卫尉卿张说的次子,一个在长安权力圈边缘游走,

深谙各种“门路”的贵族——很满意李白此刻的反应。

他慢条斯理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三勒浆,看着那琥珀色的液体在玻璃杯中荡漾,

仿佛在欣赏一件艺术品。“李先生莫急。”张垍微微一笑,

那笑容里带着一种掌控局面的从容,“门路嘛,自然是有的。不过,这天下没有白吃的筵席,

更没有凭空而来的青云路,李先生是明白人。”李白的心沉了一下,但随即又提了起来。

他当然明白。他这数月碰壁,早已深知长安的规则。才华是入场券,但想要登上舞台,

还需要别的——关系,引荐,或者……投其所好。“七郎但说无妨,李白若能办到,

绝无推辞!”他挺直了脊背,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有价值,更像一个值得投资的“奇货”。

张垍放下酒杯,身体微微前倾,声音压得更低,带着一种分享秘密的亲昵:“李先生可知,

当今圣上,除了文治武功,最好何事?”李白不假思索:“自然是……道法玄妙?

”他想起了那个从他身边漠然驶过的吴筠。“那是其一。”张垍摆了摆手,“圣上晚年,

尤爱祥瑞,喜奇人,好异事。宫中常设宴,召引有异能之士,或展示祥瑞,或表演奇术,

以助酒兴。若能得圣上欢心,赏赐官职,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李白的心跳骤然加速。表演?

异事?这听起来……似乎比捧着诗文干等,要更直接,也更……刺激?

“七郎的意思是……让在下,去表演?”他有些不确定地问。一个诗人,去表演“异事”?

这与他“奋其智能,愿为辅弼”的初衷,似乎有些……偏差。“非是寻常表演。

”张垍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李先生诗才惊世,这是根基。但仅凭诗才,等待吏部铨选,

猴年马月?需有奇招!我听闻,李先生不仅诗酒双绝,于剑术一道,亦有涉猎?且性情豪迈,

有仙人之姿?”李白被他说得有些飘飘然。剑术嘛,他确实会几下子,

主要是为了配得上“侠客”的形象,实战如何,他自己心里也没底。至于“仙人之姿”,

这不正是他一直努力营造的人设吗?“略通一二,略通一二。”他含糊地应道,

带着诗人惯有的谦虚式自夸。“这就对了!”张垍一拍大腿,“寻常文人,只会吟诗作赋,

酸腐不堪。而李先生你,既能出口成章,又可仗剑起舞,若再佐以……些许玄妙意境,

岂非正是圣上喜闻乐见的‘谪仙’风采?”“谪仙”二字,如同最后一记重锤,

彻底敲开了李白的心防。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定位!他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在大明宫的盛宴上,

剑光闪烁,诗篇飞扬,皇帝抚掌惊叹,群臣目瞪口呆的场景。“只是……该如何运作?

”李白呼吸急促地问。张垍成竹在胸:“巧了。三日后,宫中有一场小宴,虽非大朝会,

但圣上届时会在场。负责安排乐舞杂耍的教坊使,与我有些交情。我可为你引荐,

将你的‘剑舞诗吟’列为表演节目。只要准备得当,一举惊艳圣心,并非难事。”他顿了顿,

看着李白因为激动而发亮的脸庞,话锋微妙一转:“不过,教坊使那边,上下打点,

需要些……润笔之资。还有,李先生此次表演,行头、道具,也需光鲜亮丽,

方能衬得起‘谪仙’气度,这些……”钱。又是钱。李白刚刚燃起的热情,

像是被泼了一瓢冷水。他囊中羞涩,连酒钱都付不起,何来打点和置办行头的钱?

张垍似乎看穿了他的窘境,十分“体贴”地说道:“我知道李先生眼下或有不便。这样,

这些前期用度,我先替你垫上。待他日李先生飞黄腾达,再还我不迟。”雪中送炭!

这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李白感动得几乎要热泪盈眶。他紧紧握住张垍的手:“七郎高义!

李白没齿难忘!他日若有寸进,定当厚报!”张垍笑着抽回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言重了,

言重了。我看重的是李先生的才华,不忍明珠蒙尘而已。那么,此事就这么说定了?这三日,

你便好好准备你的‘剑舞诗吟’,务必想出最惊艳的节目。住处你也无需担心,

我在城西有一处别业,颇为清静,你可搬去那里安心筹备。”事情的发展,

快得让李白有些眩晕。前一刻他还在地上啃泥,被死鸡撞倒,在胡姬面前丢脸,下一刻,

他竟然就要准备进宫面圣了?这简直是……否极泰来!

他晕乎乎地跟着张垍离开了那家昂贵的胡姬酒肆,搬进了城西那座虽然不算豪奢,

但比他住的悦来旅舍强上百倍的别业。他甚至没来得及,或者说刻意不去想,

张垍为何对他如此热心?那垫付的钱款,将来要如何“厚报”?此刻,他的全部心神,

都被那场即将到来的御前表演占据了。他开始废寝忘食地构思。光是吟诗不够,

光是舞剑也不够。必须要结合,要创新!要有仙气!他设想:他需一身雪白的道袍,要宽大,

要飘逸,舞动起来能带起风。剑,得找一把好看的,剑穗要长,舞起来好看。背景音乐?

最好能有箜篌或者古琴,奏点空灵玄妙的曲子。表演的核心,是他的诗。

他决定用他那首气势磅礴的《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

飒沓如流星……”对,就是它!边舞剑,边吟诵这首诗。在吟到“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时,剑势要凌厉迅猛;在“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时,身法要洒脱飘逸,

最好能来个旋转,让白袍鼓荡如云……他还觉得不够“玄妙”。

想起张垍提到的“祥瑞”“异事”,他绞尽脑汁。能不能弄点干冰效果?哦,唐朝没有。

那……烟雾?对!可以提前在舞台角落准备些燃烧会产生青烟的香料,

营造一种云雾缭绕、宛如仙境的感觉!他甚至考虑,要不要在表演高潮时,

从袖子里变出几片预先藏好的花瓣,撒向空中……三天里,

李白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艺术创作中。他对着院子里的老槐树练习剑舞,

吓得树上的麻雀都不敢归巢;他反复吟诵《侠客行》,调整气息和节奏,

力求每一个字都充满力量与美感;他甚至还偷偷试验了哪种香料产生的烟又多又好看,

还不至于把人呛死。他感觉自己不是在准备一场表演,而是在打磨一件绝世艺术品,

一件能让他一步登天的神器。所有的糗事,所有的屈辱,都将在这场表演后,被彻底洗刷。

他幻想着皇帝惊艳的目光,幻想着高力士为他磨墨,幻想着杨贵妃对他嫣然一笑……“快了,

就快了。”李白对着铜镜中那个因为兴奋和劳累而眼圈发黑的自己,喃喃自语。

他抚摸着那件张垍派人送来的、质地精良的雪白道袍,眼中闪烁着志在必得的光芒。

他并不知道,他所以为的“青云梯”,其实只是一场更大糗事的华丽前奏。而命运的编剧,

似乎格外偏爱看他这位“谪仙人”,在云端和泥地之间,反复横跳。

第五章:谪仙的失重与一只螃蟹的复仇三天时间,像指缝里攥不住的沙,倏忽而逝。

进宫表演的日子,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如期而至。天空蓝得像刚上釉的瓷器,

几缕薄云懒散地挂着,正是个适合“飞升”的好天气。张垍亲自来接他。看着一身雪白道袍,

手持装饰着华丽长穗宝剑,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甚至还在眉心点了一抹朱砂的李白,

张垍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拍了拍他的肩膀:“气度不凡,果然有谪仙之姿!今日,

必当一鸣惊人!”这话像最后一道鼓劲的烈酒,灌得李白胸膛发热,

那点因为睡眠不足和过度兴奋而产生的细微眩晕,也被他解读为“仙气附体”的征兆。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步伐显得沉稳而飘逸,跟着张垍,

走向那座象征着大唐权力与荣耀巅峰的宫城。穿过一道道戒备森严的宫门,

行走在宽阔得可以跑马的宫墙之间,李白的心跳如同战场上的鼙鼓。他目不斜视,

努力维持着超然物外的表情,但眼角余光还是忍不住扫过那些金碧辉煌的殿宇飞檐,

扫过那些甲胄鲜明、面无表情的禁军侍卫。这里的空气似乎都格外沉重,

带着龙涎香和权力交织而成的、令人窒息又向往的气息。宴会设在一处临水的偏殿。

规模确实不算极大,但精致奢华处,远超李白的想象。殿内铺着厚厚的西域地毯,

角落里摆放着巨大的鎏金香炉,吐出袅袅青烟。宾客不多,约二三十人,皆是朱紫贵臣,

衣冠楚楚,低声谈笑,自成一股无形的、排外的气场。李白被引到殿外廊下等候传召。

他能透过珠帘,隐约看到御座上一个模糊而威严的身影,那就是当今圣上,

开元天宝盛世的主人,唐玄宗李隆基。御座旁似乎还有几个体态丰腴、衣着华美的宫装女子,

想必是后妃之流。他的心,跳得更快了。手心沁出细密的汗珠,他偷偷在道袍上擦了擦。

殿内丝竹声起,先是常规的宫廷乐舞。衣袂飘飘的舞女,动作整齐划一,

如同精致的提线木偶。宾客们礼貌地观赏,偶尔低声交谈,气氛温吞而拘谨。李白看着,

心里不由得升起一股优越感:这等庸脂俗粉,如何能与他的“剑舞诗吟”相比?终于,

一个内侍尖细的声音响起:“宣,布衣李白,殿前献艺——”来了!

李白最后整理了一下衣冠,握紧了手中的剑,

深吸一口那混合着香料和食物气味的、皇家特有的空气,撩开珠帘,迈步走入殿中。刹那间,

所有的目光,好奇的、审视的、漠然的,甚至带着几分轻蔑的,如同无数细小的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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